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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博士研究生论文预答辩相关规定

发布日期:2021-06-24  来源:   点击量:

研究生(含学术型、专业型;全日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定稿,经导师同意后,在正式答辩之前提出预答辩申请,并由研究生所在系统一组织预答辩评审小组进行审查、评议其学位论文可否可以正式答辩。

一、预答辩申请前的导师职责

研究生导师对学生提交的预答辩申请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重点把关提交的学位论文质量,确保论文的学术水平、理论和实践应用等的价值符合学位授予的基本要求,同时还应检查学位论文的标题是否与开题及中期检查时的一致,检查论文的框架结构、写作格式等是否符合学校规定等。

研究生导师学术质量、写作规范等未达到要求的学位论文,应该建议其不提出预答辩申请。预答辩之后,才能进行论文的抽盲或盲审。

二、研究生论文预答辩申请要求

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完成后,导师同意后可申请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是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全面审查。 研究生所在系组织本学科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教师、导师组成不少于 5 人的预答辩评审小组,指导教师应当为预答辩评审小组的成员(硕士研究生评审小组成员要求讲师及以上或具有相当职称的专家或具有硕导资格的教师组成;博士研究生评审小组成员要求副教授及以上或具有相当职称的专家或具有博导资格的教师组成),研究生向评审小组作口头报告介绍论文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听取意见。预答辩评审小组确定预答辩是否通过,预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将预答辩结果录入信息系统,完成的《预答辩结果表》交给学院教务科。具体操作参见《预答辩操作指南》。预答辩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隐名预评审。

预答辩委员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通过预答辩进行表决。申请人获得全体预答辩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票,则预答辩通过。申请人获得全体预答辩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下(不含三分之二)同意票,可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在下批次预答辩时,申请重新预答辩一次。预答辩通过者,方可进入盲审和正式答辩环节。

异议处理方法:对结果持有异议的,在预答辩结果出具后的三日内,向学院学位秘书提供隐名论文稿,进行隐名评议。若隐名评阅通过则进行正式答辩程序;若隐名评阅不通过,则根据修改意见修改论文,重新提交预答辩申请。

三、时间安排

研究生论文答辩申请者必须在答辩前1个月左右向导师提出参加各系统一安排的预答辩申请。各系每年的预答辩时间如下表所示(除节假日,每个月统一举行一次预答辩):

计划答辩时间

320日前

620日前

920日前

1220日前

预答辩时间

本学期结束前(一般为1月份)

530日前


830日前


1130日前

申请预答辩的研究生在1号前在系统(1.tongji.edu.cn)提交预答辩申请,当月5号前导师系统通过申请后,学院教务汇总名单,由各系在当月组织完成预答辩。

四、附则

本操作细则经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执行。本细则可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进行调整及修改。

                                             




以上细则经2021624日学位评定分委会讨论通过,解释权归分委会。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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