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参加《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知识竞赛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19  来源:   点击量:

各位工会会员: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已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是本市第一部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对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在内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为营造学习宣传《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市总工会主办本次《条例》知识竞赛。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竞赛内容:本次竞赛试题出自《条例》,共计50题,满分为100分。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条例正文、试题和答案见附件)

2、竞赛时间:竞赛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24日结束。4月25日举行推动《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暨网上知识竞赛启动仪式;6月中旬举行竞赛抽奖仪式。

3、本次竞赛答题统一在网上进行,不采用书面答卷的形式。

4、参赛方式

在下列网站:东方网、上海工会网(http://www.shzgh.org)、上海经信党建网(http://www.shjxdw.cn)、来博网(http://www.labour-daily.cn,)(上述任选一个网站), 点击“《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知识竞赛”浮标,仔细阅读参赛须知后点击“下一步”,选择“您单位所属区县局(产业)工会代码:”为078(教育),输入参赛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上海同济大学)、单位类别(事业单位)、户籍所在地和联系方式。完成后提交,开始答题。答题结束后提交。参赛者每人只有一次答题机会,限时45分钟。

5、奖励办法

1)本次竞赛设个人奖,在答题得分80分以上的参赛者中抽奖产生。个人奖共设一等奖50名,赠送价值200元的奖品;二等奖100名,赠送价值100元的奖品;三等奖500名,赠送价值50元的奖品。获奖者名单将刊登在东方网、上海工会网、上海经信党建网、来博网和劳动报上。获奖者由东方网短信平台统一通知,奖品将以邮寄方式送达。

2)本次竞赛设优秀组织单位奖10个、组织单位奖20个,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为了学校和学院争取荣誉,为了维护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请各位老师积极参与,参加后请告知王中平,方式:电话69584727、18917696601,或发电邮wangzpk@tongji.edu.cn。在此先行感谢各位的参与,谢谢!

联系方式

电话:021-69584723

传真:021-69584723

地址:上海市曹安公路4800号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19 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