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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秀硕士论文和优秀博士论文评定标准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1-04-15  来源:   点击量:

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优秀硕士论文和优秀博士论文评定标准的规定


 

(2009年6月29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通过)


 

   经材料科学与工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现将优秀硕士论文和优秀博士论文的评定标准做如下规定:

   一、硕士学位申请者至少应有1篇论文发表在SCI收录期刊源上才可以评定为优秀硕士论文。

   二、博士学位申请者至少应有3篇论文发表在SCI收录期刊源上、或2篇论文发表在SCI收录期刊源上且影响因子大于3.0、或1篇论文发表在SCI收录期刊源上且影响因子大于5.0才可以评定为优秀博士论文。

   三、获奖和发明授权专利可以代替SCI论文,认定参照《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博士学位申请者成果认定的补充说明》(2009年6月29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位认定分委员会会议通过)

   四、优秀硕士论文和优秀博士论文申报材料在毕业1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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