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学位标准及发表学术成果的规定
学位类型 |
学科专业 |
学位标准及发表学术成果的规定 |
执行时间段(须覆盖 所有在读博士生) |
学术学位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相应学位: 1、至少在SCI/SCIE/E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3篇论文(包含online),其中2篇发表在SCI或者SCIE检索期刊源上,授权发明专利至多可作为1篇SCI期刊检索源论文计数; 2、发表ESI高被引论文1篇, 3、发表论文SCI影响因子之和大于等于10。 鼓励在国内重要刊物上发表论文; 对条件2、3,若该论文为综述性论文,要求另外发表至少1篇SCI或SCIE收录期刊源论文; 以上论文及授权专利均要求同济大学为第一单位,学位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同济大学为通讯作者单位。对于与国外大学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对单位的要求:至少通讯单位为同济大学。对第一作者的解释:只认可物理位置第一作者。 |
2020年秋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生 |
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相应学位: 1.至少公开发表 3 篇 SCI、SCIE 或 EI 收录论文,其中 2 篇为 SCI 或者 SCIE 收录论文,授权发明专利至多可作为 1 篇 SCI 检索论文计数; 2.发表 ESI 高被引论文 1 篇, 3.发表论文 SCI 影响因子之和大于等于 10。 对条件 2、3,若该论文为综述性论文,要求另外发表至少 1 篇 SCI 或 SCIE 收录论文; 以上论文及授权专利均要求同济大学为第一单位,学位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同济大学为通讯 作者单位。对于与国外大学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对单位的要求:至少通讯单位为同济大学。对第一作者的解释:只认可物理位置第一作 者。 |
2017年秋-2020年秋之前入学的博士生 |
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相应学位: 1、至少公开发表3篇SCI、SCIE或EI收录论文,其中2篇为SCI或者SCIE收录论文,授权发明专利至多可作为1篇SCI检索论文计数; 2、发表ESI高被引论文1篇, 3、发表论文SCI影响因子之和大于等于10。 以上论文及授权专利均要求同济大学为第一单位,学位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同济大学为通讯作者单位。对于与国外大学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对单位的要求:至少通讯单位为同济大学。 对第一作者的解释:只认可物理位置第一作者。 |
2017年春入学的博士生 |
发表论文满足以下要求: 1. 至少发表3篇论文; 2. 其中至少2篇论文已被SCI检索; 3. 获省部(政府类型)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且排名前3位(本人署名单位含同济大学)或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单位同济大学),相当于1篇SCI检索论文。 |
2014-2016年入学的博士生 |
发表论文满足以下要求: 1. 至少发表3篇论文; 2. 其中至少1篇论文已被SCI、SCIE检索; 3. 获省部级(政府类型)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且排名前3位(本人署名单位含同济大学)或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排名前3 ,单位同济大学),相当于1篇SCI检索论文。 |
2007-2013年入学的博士生 |
专业学位 |
材料与化工 |
申请材料与化工类博士专业学位者应满足以下条件: 1. 研究内容: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内容应与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实现企业技术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可以是工程新技术研究、重大工程设计、新产品或新装置研制等。 2. 成果形式: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应做出创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行业标准、科技奖励等。成果应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并在攻读学位期间取得。其中: (1) 学术论文:由分委会认定的SCI、SCIE收录期刊论文两篇; (2) 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一项或公开发明专利两项; (3) 主持制定行业技术标准(排名第1)、或国家技术标准(排名前2)、或国际技术标准(排名前3)1项; (4) 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5)、或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5)、或省部级二等奖(排名第3)1项; (5) 参与完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二级课题(或相当级别的国家课题如军工项目等)的结题报告(排名前3)。 注:1)上述成果形式(1)为必选,成果(2)、(3)、(4)、(5)必须完成其中一项以上。2) 学位论文封面及成果之一须有企业导师名字。3)学术论文、专利要求须以同济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其他成果同济大学必须作为成果完成单位之一。4)学术论文必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含企业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3. 水平评价:对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应评价其学术水平、技术创新水平与社会经济效益,并着重评价其创新性和实用性。 |
2020年秋及之后入学的博士生 |
2. 硕士学位标准及发表学术成果的规定
学位类型 |
学科专业 |
学位标准及发表学术成果的规定 |
执行时间段(须覆盖 所有在读硕士生) |
学术学位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相应学位 1、 至少在SCI/SCIE检索源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包含online)(对于土木工程材料系的硕士生,至少在EI检索期刊源上发表1篇论文(包含online)); 2、至少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 鼓励在国内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 以上论文及授权专利均要求同济大学为第一单位,学位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同济大学为通讯作者单位。对于与国外大学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对单位的要求:至少通讯单位为同济大学。对第一作者的解释:只认可物理位置第一作者。 |
2020年秋及之后入学的硕士生 |
学术学位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相应学位 1、 至少公开发表1篇SCI检索论文(对于土木工程材料系的硕士生,至少公开发表EI检索论文1篇。); 2、至少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 以上论文及授权专利均要求同济大学为第一单位,学位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同济大学为通讯作者单位。对于与国外大学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对单位的要求:至少通讯单位为同济大学。对第一作者的解释:只认可物理位置第一作者。 |
2016年秋-2020年秋之前入学的硕士生 |
专业学位 |
材料与化工 |
1.材料工程研究领域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1)至少在相关专业核心期刊发表研究论文1篇或SCI论文1篇(均包含online); (2)至少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公开发明专利两项。 鼓励在国内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 以上论文及授权专利均要求同济大学为第一单位,学位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同济大学为通讯作者单位。对于与国外大学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对单位的要求:至少通讯单位为同济大学。对第一作者的解释:只认可物理位置第一作者。以上解释权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委会。 注:对于双学位项目的国外留学生,其获得同济大学硕士学位,没有学术成果的要求。 2.化学工程研究领域,申请硕士学位者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1) 以第一作者(包括导师或企业行业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在SCI源期刊发表(含online)论文1篇,或以第一发明人(包括导师或企业行业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申请者为第二发明人)获得1项与学位论文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或公开发明专利2项;上述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同济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2) 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达到同济大学授予学位的相应水平,经导师同意后,提交学院组织的校内外专家预审及集中答辩,通过后提交学科委员会表决,获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票。 |
2020年秋及之后入学的硕士生 |
专业学位 |
工程(材料工程) |
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相应学位 1、 至少在相关专业核心期刊公开发表研究论文1篇; 2、 至少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 以上论文及授权专利均要求同济大学为第一单位,学位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同济大学为通讯作者单位。对于与国外大学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对单位的要求:至少通讯单位为同济大学。对第一作者的解释:只认可物理位置第一作者。 |
2016年秋 -2020年秋之前入学的硕士生 |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
材料科学与工程、 工程(材料工程) |
一、申请硕士学位者,应以第一作者(包括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或国际学术期刊的通讯作者,且申请人署名单位为同济大学,至少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和国际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是指在国内外有正式刊号的期刊或有正式刊号的会议论文集。 二、学位论文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有申请者个人获奖证书,获奖单位署名同济大学),或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排名前3名),相当于前述1篇论文。 三、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参照此规定执行,申请专业学位者按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定自2006年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开始施行。 四、以上规定从2006年秋季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
2006年秋-2016年秋之前入学的硕士生 |
注: 对于硕士双学位的国外留学生,其获得同济大学硕士学位,没有学术成果要求。
以上规定解释权归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