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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博士学位标准及发表学术成果的规定
学位类型
学科专业
学位标准及发表学术成果的规定
执行时间段(须覆盖
所有在读博士生)
学术学位
材料科学
与工程
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相应学位:
1、至少公开发表3篇SCI、SCIE或EI收录论文,其中2篇为SCI或者SCIE收录论文,授权发明专利至多可作为1篇SCI检索论文计数;
2、发表ESI高被引论文1篇,
3、发表论文SCI影响因子之和大于等于10。
对条件2、3,若该论文为综述性文章,要求另外发表至少1篇SCI或SCIE收录论文;
以上论文及授权专利均要求同济大学为第一单位,学位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同济大学为通讯作者单位。对于与国外大学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对单位的要求:至少通讯单位为同济大学。对第一作者的解释:只认可物理位置第一作者。
2017年秋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生
2017年春入学的博士生
发表论文满足以下要求:
1. 至少发表3篇论文;
2. 其中至少2篇论文已被SCI检索;
3. 获省部(政府类型)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且排名前3位(本人署名单位含同济大学)或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单位同济大学),相当于1篇SCI检索文章。
2014-2016年入学的博士生
2. 其中至少1篇论文已被SCI、SCIE检索;
3. 获省部级(政府类型)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且排名前3位(本人署名单位含同济大学)或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排名前3 ,单位同济大学),相当于1篇SCI检索文章。
2007-2013年入学的博士生
2. 硕士学位标准及发表学术成果的规定
所有在读硕士生)
材料科学与工程
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相应学位
1、 至少公开发表1篇SCI检索论文(对于土木工程材料系的硕士生,至少公开发表EI检索论文1篇。);
2、至少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
以上论文及授权专利均要求同济大学为第一单位,学位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同济大学为通讯作者单位。对于与国外大学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对单位的要求:至少通讯单位为同济大学。对第一作者的解释:只认可物理位置第一作者。
2016年秋及之后入学的硕士生
专业学位
工程(材料工程)
1、 至少在相关专业核心期刊公开发表研究论文1篇;
2、 至少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材料科学与工程、
一、申请硕士学位者,应以第一作者(包括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或国际学术期刊的通讯作者,且申请人署名单位为同济大学,至少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和国际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是指在国内外有正式刊号的期刊或有正式刊号的会议论文集。
二、学位论文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有申请者个人获奖证书,获奖单位署名同济大学),或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排名前3名),相当于前述1篇论文。
三、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参照此规定执行,申请专业学位者按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定自2006年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开始施行。
四、以上规定从2006年秋季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2006年秋-2016年秋之前入学的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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