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同济大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安排以及《同济大学关于 2019~2020 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精神,特制订我院 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时间节点
受疫情影响,2019~2020 上半年学位备案次数暂增加 1次,增加学位备案日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具体时间节点见下表。
申请人完成 学位论文答辩时间 |
分委员会向校学位办报送材料时间 |
学校备案日 |
学位名单公布及学位证书发放至学院时间(遇节假日顺延) |
2020年3月20日前 |
2020年3月31日前 |
2020年3月31日 |
2020年4月30日 |
2020年4月20日前 |
2020年4月30日前 |
2020年4月30日 |
2020年5月29日 |
2020年6月20日前 |
2020年6月30日前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7月20日 |
二、工作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如学生确实需要进行答辩,可采用网络视频答辩形式,申请者须提供电子版申请书(见附件2),详尽阐述视频答辩理由及视频答辩保证条件,并由申请者导师确认并同意后,在论文答辩时间提前至少10天交至学位秘书邮箱(guanwenjia@tongji.edu.cn),由学位秘书报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学位评定分委会微信群或视频会议讨论,视申报人数和具体情况而定)讨论决定其是否可以视频答辩。导师签名可以采用电子签名或者微信截图给秘书以证明。
疫情防控期间,学位论文答辩审核、学位授予审核均采取网络在线方式。参考《 同济大学关于 2019~2020 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执行。疫情结束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得采取网络在线方式开展学位论文答辩。
三、学位论文答辩流程
(一)申请答辩
学生须于正式答辩前 5 日提交审核资料,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1、申请答辩步骤
第一步: 学生进入同济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xt.tongji.edu.cn/epstar/web/swms/mainframe/home/index.jsp),点击 “答辩学位”→“我要申请答辩”,填写相关信息;再点击“科研成果”→“我发表的论文”,填写已发表的论文信息;如有发明专利,则 还需点击“科研成果”→“我获得的专利”,填写专利信息。只提交符合学位标准的科研成果。
第二步:学生将所需提交的材料电子版放入一个文件夹内,压缩后发送至研究生学位秘书官文佳老师邮箱(guanwenjia@tongji.edu.cn),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硕士/博士生答辩申请+学号+姓名+手机号码”。
1. 所需提交材料
(1) 《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审批表》Word版,学位申请人、申请人导师、答辩委员会主席、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等处可先不填(待疫情结束后补签),其余内容可直接在 Word 文档中编辑(无须手写)。审批表命名格式为“审批表+学号+姓名”。
(2) 已发表学术论文(封面、目录、首页)的扫描件(若是SCI检索论文提供检索证明+小论文首页);发明专利证明。学术成果命名格式为“学术成果(1、2、3……)+学号+姓名”。
(3) 硕士研究生提供盲审抽检结果页。命名格式为“盲审结果+学号+姓名”。
(4) 所有的(包括评审意见为通过和不通过的)论文评阅意见书电子版(硕士生至少提供 2份评阅意见,抽中盲审者提供1份教育部盲审意见;博士生至少提供 7 份评阅意见,至少包含 2 份教育部评阅意见书和 5 份学院明审意见书)。命名格式为“(隐名)评阅意见(1、2、3……)+ 学号+姓名”。
第三步:答辩秘书须提前3天将答辩信息(答辩人姓名,学号,导师姓名,论文题目,答辩日期,视频答辩方式,及其他师生如何参与听取答辩过程等)报予学位秘书。答辩会议尽量保持公开性,要有旁听人员参与。
提交答辩审核材料及申请学位材料要求真实完整,若后期发现所提交材料有虚假成分,则视答辩无效,学位证书不予发放,追究其导师责任。
2、特别提醒
(1) 在校外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需连接VPN,VPN 使用方法链接:https://nic.tongji.edu.cn/9718/list.htm.
(2) 学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与《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审批表》中填写的答辩时间须保持一致且不得有误。如采取网络答辩, “答辩地点”一栏须填写视频会议室ID,如Zoom123456789。
(3) 学生填写并提交答辩申请后,答辩秘书须仔细审核并确认通过。答辩秘书若不审核/不通过,院系将无法审核/通过。
(二)答辩事务
1. 答辩组织
依照《同济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研究生申请学位须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以会议形式举行答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是否建议授予申请人学位。
答辩秘书负责学位论文送审评阅和答辩的组织,答辩前应完成学位论文(或电子版本)的送审评阅,答辩时协助主席办理有关事务, 做好答辩会议的详细记录。
2. 视频答辩
疫情期间,学生应采用网络视频形式举行答辩会议,网络视频答辩软件建议以学校签约的Zoom平台为主, 如有特殊情况需使用其他视频平台,应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平稳、流畅。答辩会议尽量保证公开性,要有旁听人员参与。
3. 答辩投票
答辩委员会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是否建议授予申请人学位。建议使用微信“群投票”小程序、超星平台或其他软件,进行无记名投票。所有投票必须要截图打印存档。
以微信小程序投票为例,方法为:1、答辩秘书建立答辩委员微信群;2、答辩秘书在微信中搜索“群投票”小程序;3、点击“创建投票”中的“群投票”,填写基本信息;4、投票创建完毕后点击“分享到群”,将链接发送至答辩委员群;5、委员网络在线进行无记名投票;6、秘书将投票结果截图,备案存档。
如果个别专家因设备等原因无法在线投票,答辩委员会主席须掌握会议投票情况,并决定答辩表决结果。答辩委员会主席须在《答辩委员会决议》中写.明.:“X 位答辩专家委员中,Y 位同意建议授予博士或硕士学位”。
答辩完成后,答辩秘书系统上传答辩决议,学生将修改完成后的论文上传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三)纸质材料
疫情结束后,学生打印《学位审批表》,完成内容填写并补全签字部分,根据学院通知,提交所有纸质版归档材料。签字部分需要亲笔签名。
四、学位证书发放(毕业证书发放事宜将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学位证书可提供电子版。学生如需获取学位证书,可于学位证书发放至学院后,向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官文佳老师申请。申请方式:发送邮件(内容包含申请者姓名、学号、联系电话等信息)至guanwenjia@tongji.edu.cn邮箱即可。纸质版学位证书需等待正式开学,学生办妥离校手续后再发放。
如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和学校有新的要求,学院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做相应调整并及时通知。
五、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0年 2月 28日
附件1 同济大学关于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 同济研内〔2020〕2号)(校学位办,2020-2-20)
附件2 2020年材料学院研究生视频答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