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撰写 学位论文撰写完成并经导师同意后,进入答辩申请程序。学位论文撰写格式参见研究生网站—→学位工作—→论文写作规范。
查重及预答辩 所有研究生答辩前必须在学校的论文查重系统进行大论文查重,3月20日批次报学位的学生,1月份完成预答辩(由各系统一组织)。
论文盲审(1)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答辩学位—→我要申请盲审
(2)导师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为学生审核通过
(3)学生再次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我要申请盲审”页面下方点击上海市双盲抽检按钮查看盲审结果,并打印盲审结果抽检页面。
(4)学位中心盲审结果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程序,抽盲前一定要进行论文查重。
论文评阅 将装订好的学位论文按导师要求送至2位校内外专家(副教授及以上相当职称)评阅,若评阅专家对论文无异议即可由导师明确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3-5人,副教授及以上相当职称;导师若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则至少由4人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副教授及以上相当职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导师不能做答辩主席)预定答辩日期。具体要求每个年级可能稍微有所不同,请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学生所在年级《研究生手册》,规定为准。
答辩准备至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领取《申请硕士学位审批表》,务必按封面后的填写说明填写和粘贴。
研究生网站—→办事指南—→硕士培养相关文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材料,详细阅读其中《研究生答辩须知》,按要求准备材料。
信息录入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录入以下信息:
(1)科研成果(如果有检索证明,系统录入检索号(WOS号)及影响因子),只需要录入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
(2)答辩学位—→我的学位信息、我要申请答辩,录入答辩安排并提交。(系统内所录学位论文题目务必与送盲审论文(抽中盲审)以及答辩后申请学位时提交论文题目一致)
(3)请答辩秘书(请下载学生所在年级《研究生书册》,查看对秘书职称的要求)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审核并确认答辩申请。务必保证答辩日期填写正确。
答辩审批 确定答辩日期,请答辩秘书审核后,尽量提前一周持以下材料至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初审。
(1)申请硕士学位审批表
(2)申请硕士学位论文(1本)
(3)论文评阅意见书(2份),抽中盲审的学生,再额外提交一份盲审评阅意见书
(4)研究成果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首页、封底、检索证明)
注意:请将研究成果中单位、作者、页码、检索号、影响因子等信息用荧光笔标出
(5)盲审抽检结果页面
(6)查重简洁报告(是通过学校的论文查重系统生成的文件)
注意:答辩之前,一定要在学校的论文查重系统查重并符合学院要求后才能答辩,且抽盲前一定要完成论文重。
论文答辩答辩前三天,进行公示。在导师、答辩秘书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结束后,请答辩秘书及时录入答辩决议,以免耽误毕业证制备等手续。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将材料整理好,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答辩决议等内容,以便及时制作毕业证书等手续。每个月5号学校收集各学院制作毕业证名单(节假日除外),一般当月底毕业证可以发放。学生自行检查是否已经在新华图片社进行过照片采集。新生一般在入学第一学期都做过照片采集)。
学位申请答辩秘书将材料整理好,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答辩决议等内容,学生在“答辩学位”—→我的学位信息中核对各项内容后打印《硕士学位人员信息登记表》,将以下答辩材料交至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1)申请硕士学位审批表
(2)硕士学位人员信息登记表(粘帖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签字确认)
(3)学位论文(2本)
(4)论文评阅意见书(2份),抽中盲审的学生,再额外提交一份盲审评阅意见书
(5)答辩表决票
(6)研究成果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首页、封底、检索证明)
(7)盲审抽检结果页面
(8)预答辩意见书
(9)查重简洁报告(通过学校的论文查重系统生成的,非图书馆)
请务必注意,纸质版学位论文要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的电子版上传论文一字不差!!报学位之后,大论文将无法修改。所有材料请放入档案袋,底部写好姓名及学号,封面写好联系方式及所交材料。报学位时候要在教务科同心楼316填写学位申请材料明细,防止材料丢失。注意:答辩后2年内可申请学位。比如2018年3月19日答辩,最后申请学位日期为2019年12月20号是最后申请学位的日期;若2018年3月21日答辩,2020年3月20日是报学位的最后日期。
学位审核 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学位申请人资格、学位申请材料并开会投票确定是否授予学位。审核通过的学位申请材料上报校学位办终审。
离校手续bye.tongji.edu.cn完成学校离校手续;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同心楼318)领取学院离校循环表,完成签字。凭盖好章的离校循环表至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领取毕业证(每周二、周四上午)。
注:
1. 答辩审核请大家集中到周二、周三、周四下午;
2. 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时间为:3月10-20日(第一批次),6月10-20日(第二批次),9月10-20日(第三批次), 12月10-20日(第四批次),请集中在每周二、周三、周四。若答辩时间在各批次的20号以后,只能下一批次报学位。
3. 答辩、报学位具体要求会因为年级不同而不一样,请翻看当年研究生手册(特别是答辩委员要求)和各年级学位标准。
4. 其他参考材料:研究生手册,研究生院网站